“才没有!”一把抢过沈放手中纸团,邓子琪低着头嘟哝道,“还给我,不关你事!”
都不用问邓子琪发生了什么。
就凭她刚才打的那同电话,还有这歌词写着的内容,沈放就能猜出来个大概。
因为娱乐圈这样的事实在是太多了...
以素人身份同经纪公司签约,同一批签下千位素人练习生。
这签下的合同里,全是霸王条款,每一项都对经济公司有利。
公司故意雪藏你,冷落你,不给你资源,不用付任何责任。
可你一旦受不了冷落,想离开公司,就得向公司交一大笔的违约金...
只要签下的这些人里,能出现一个诸如‘邓子琪’这之类的艺人,那公司就赚到了。
一旦邓子琪开始有了热度,就会被要求拼命的写歌,出专辑,一年至少三张专辑打底。
并且,为了提升商业价值,还会要求出席各种商演活动。
公司才不会管你的死活,在它们眼里,你就是一个无情的赚钱机器。
写不出歌?继续写,还写不出来?
那就等着赔钱!
三天三夜没合眼?嫌累,不听公司安排,拒绝出席商务活动?
继续等着赔钱!
别以为你干得多,拿到手钱就多。
不好意思,挣的钱公司和你九一开,并且这九一的收入,不透明,公司说给多少就给多少。
大头,全被公司拿走,小钱,这才能到你手里。
艺人开销本来就大,衣服化妆品包包这些都得是名牌,如果身没有代言的话,这些东西都得自己买。
除开伙食费水电费,逢年过节还得给工作人员包个红包什么之类的。
这一年到头,拼命干下来,根本就剩不了几个钱。
别看外表光鲜,实际,这些看起来所谓的‘当红明星’也是挺惨的。
看着邓子琪可怜兮兮的模样。
沈放回忆了一下,和她签约经纪公司,应该属于港圈。
港圈那边的公司,剥削起来比大陆还狠,这俩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...
大陆好歹还会给艺人留一成的利润。
这港圈经纪公司(参考TVB)给艺人留下的赚头连一成都不到...
90年代,一百万片酬,连发哥这样的当红影星,都只能拿到三万块...
20年代,时代在发展,剥削也在进步,在港圈签下合同的艺人,那肯定就更惨了...
显然,邓子琪就属于这其中的冤种之列。
“别那么紧张,我又没有敌意。”沈放把手的烟掐掉,“说不定我还能帮你呢。”
邓子琪隐隐觉得沈放这个名字,还有他的脸,看起来比较眼熟。
但最终,她还是没能记得起来。
“你...怎么帮我?”邓子琪询问道。
沈放也没答话,只是又从地捡起来一张纸团,把她在桌重新铺平,然后拿起一支笔,开始在纸勾勾画画。
“喂,你!”她本想阻止,不想让沈放看到她写的歌词。
但看着沈放那副专注的模样,又不忍打扰。
内心犹豫片刻后,最终,还是选择了沉默。
“算了,让他看到就看到吧...”邓子琪内心暗道,“反正这歌就是个半成品,我大概...也是写不出来了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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