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消息之后立刻回复了丁昭工作室的工作人员。
“老板亲自发话了,五百万,钱到了歌就到,质量绝对上优,但版权是我们公司的。”
助理没有立刻回复,而是直接跑去见了丁昭,这么大的数目还是得自己的老板亲自点头才行。
“老板,对方回话了。”
“怎么说?”丁昭有些着急,今天他才联系几个创作人,到现在才求来三首歌,还卖了不少的人情。
一直打电话装孙子实在是太累了,还是能用钱解决的事情比较方便。
“五百万!”助理盯着丁昭说道。
“什么?他怎么不去抢?”丁昭大声质问助理,他也没办法当面吼夏天,只能吼吼助理出出气。
“我觉得他就是在抢。”助理小声应和。
这时候肯定要和老板站一边说话才行,要是一句说不对说不定就会挨顿骂,说不定还会丢了工作。
“能谈谈吗。”
“对方说了,不谈,钱到歌到,而且版权还是他们公司的。”
“我还真是小看了这个夏天啊,这才是真强盗啊,我现在怀疑要惠子鉴使劲蹭我的也是他了。”
“那还买吗?买过了相当于只买了一个原唱身份,连版权都没有,只能您自己用。”
“买!为什么不买,我倒要看看五百万能买到什么样的神作,我可得让他好好出出名。”丁昭咬牙切齿的说道。
“好的老板。”说完就回到自己工作的地方联系田金娜去了。
“五百万可以,钱也可以很快到账,歌什么时候到,合同怎么签?”助理长驱直入。
“现在就可以在网上签合同,歌曲的事情我问一下老板。”田金娜回复道。
说完就发了一份文件过去,她在公司的时间大部分就在准备这些东西,各式各样的合同都准备了模板,稍微改一下名字就能用。
“这个可以,等歌曲和钱都准备好了就可以签了。”助理看了一眼合同,标准的模板合同,没什么需要注意的,只要填好歌曲信息和金额直接就可以用,当场回复道。
田金娜得到回复直接就报告了夏天。
夏天接到消息之后直接给田金娜发了一份文件,是他刚刚抄下来的《烟火里的尘埃》,华晨宇作为原唱是真的完美的诠释了这首歌,不折不扣的是他第一代表作。
林夕作词,西楼谱曲,西楼和郑楠编曲,林夕当初也算得上是一个有名的作词人,只不过后来可惜了,西楼也称得上是一个奇才。
本来这首歌是打算给惠子鉴用来做主打的,毕竟质量摆在这里,是相当能打了。
不过既然对方钱都准备好了,都明晃晃摆在面前了,自己也不好就让他这么等着,就先卖给丁昭吧。
反正版权在自己手里,自己公司的艺人随时都可以翻唱。
接下来的事情交给田金娜处理就可以了,她虽然名义上是公司的助理,但实际上做的都是经理该做的工作,说不定自己这次录完节目回去就要给她升职了。
毕竟公司有钱了,就能开始扩大规模了,不能再小家子气了,这些老员工都该配点手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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