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答应了人家的事,就要说到做到。
丁泽先是跑到卫生间对着镜子一顿拾掇,沾着水将头发左抹右抹,搞了半天才勉强弄出个能看的造型来。
瞅了半天,又放弃了。
“算了,还是出门重新剪个发吧。”
回到房间,打开衣柜准备换衣服,这才发现里头全都是色彩斑斓的奇装异服。
当年的自己,性格张扬叛逆,爱穿的衣服都是这种在现如今的年代极具个性的。
不过以现在丁泽的眼光看,丑的一批。
幸好现在还没有豆豆鞋,不然当初的自己绝对会整上一双,活脱脱一精神小伙。
在衣柜里翻了半天,才找出一件纯白的短袖,又捣腾出来一条短裤。
“算了,就这样吧,校园风也不错。”
站在镜子前自恋了一会儿,丁泽还是觉得穿什么衣服并不重要,长相才是第一位。
如果长得跟陈冠希、刘德华一样,那哪怕穿军大衣也能穿出巴黎时装周的感觉。
长得丑,哪怕一身潮牌,别人也只会暗戳戳的说一句土狗扎了洋狗势。
话虽然难听,但理就是这么个理。
没办法,这个世界对于长的好看的人,确实有特权。
穿戴整齐后,丁泽从床头柜里摸出钱包,里面是他高中时期所有的积蓄。
两千六百五十二块。
中学时代的丁泽,家境绝对算得上优越,而且父母对他也没有那种穷养儿的概念,只要不是过分的要求,基本上有求必应。
吃的穿的玩的,从来都不缺,零花钱也给的很大方。
在2004年这阳城人均工资只有不到一千块的时候,丁泽每个月的零花钱就有六七百块。
所以即便丁泽花钱大手大脚,在现在这物价相当便宜的年代,还是能有不少的盈余。
或许这也是造成当初的自己性格叛逆张扬的一大因素吧。
脑子里想着这些事儿,丁泽点出来三百块,想了想,又多拿了两张塞进了兜。
跟女生出去,兜里多带点钱,总没错。
一路出了小区,在门口找了家小理发店。
丁泽大大咧咧的走进去,一屁股直接坐下:“老板,剪个发,帅点儿的,最好搞个造型出来。”
理发店老板是个年轻小伙子,一头饱满的秀发极为‘桀骜不逊’。
尤其是还给染成了红蓝相间的颜色,怎么说呢,如果底下不是一张脸,而是一条棍,真的跟拖把很像。
杀马特啊!
丁泽心里顿时就对他的技术感到了深深的怀疑。
刚想找个借口开溜,一张大白布就盖在了身上。
拖把头居高临下,一脸骄傲:“哥们儿,你看我这发型咋样,当下最流行的,给你也整一个?”
“不不不。”
丁泽连忙拒绝,他实在无法想象自己顶着这样一个头型出去会是怎样一种场面。
“这样,我给你说,你照着我说的剪就行了,先拿推子把耳朵根和后边推干净,然后上头稍微剪短一些,最后用吹风机给吹得蓬松点儿,有立体感就行,明白吗?”
拖把头神色有点懵:“这是个啥发型,锅盖头?”
“锅盖头上面留长的是圆的,我这是突出的是立体,立体感明白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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